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十条措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天天热议

近日,为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支撑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十条措施》聚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帮扶指导、企业治污水平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项目要素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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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方面,我省将强化生态环境准入引导,运用“三线一单”引导产业优化布局、优化选址,引导建设项目到开发区集聚发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持续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估”,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清单管理服务,加强环评编制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推行环评审批“零”工作日、实施分类审批服务等措施;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优化审批权限、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开展环评审批方式改革试点。

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非现场”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同时,强化生态环境帮扶指导,完善厅领导上门走访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帮企治污技术咨询服务保障团队、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助力企业提高治污水平,主要包括加强现场指导、指导服务企业开展深度治理等。

为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我省将采取支持创新技术研究和咨询技术业发展、拓宽生态环保投融资渠道等措施,并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十条措施》还对我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实施单株碳汇项目、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十条措施》与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出台的《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放管服”工作指导意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实现有机衔接,既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突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项目要素保障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力求全要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王剑

二审 王远柏

三审 干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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