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一、工伤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工伤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资料图片)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等)。

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的期限有两种情况: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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