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 5月 27日至 2023年 6月 6日;

3、公示途径:公司网站及公司内部办公地点;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二、 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或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数据科学顾问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包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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