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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提升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发展入境旅游激励办法(试行)》。
据悉,四川将在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发展入境旅游激励资金,用于支持开拓四川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激励对象为依法在四川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同时,该省还鼓励市、县财政以及文化和旅游部门出台相应激励措施,促进当地入境旅游市场发展。
入境旅游激励措施包括入境游客人次激励、远程市场特别激励、参加境外国际旅展补助、参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团赴境外营销推广补助等内容。其中,对于自主参加境外重要国际性旅游展会、购买独立展位、积极营销推广四川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的文旅企业,四川将对其购买的一个标准展位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同一企业一个年度激励次数不超过2次。对于积极参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境外文旅宣传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应任务的企业,参照相关标准规定补助1名人员的出访费用。
根据该办法中规定的入境激励按照当年实施、次年激励的原则,每一个申报企业每一年获得全部激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