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可以使双方有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但是在实践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极易产生诸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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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约定不合法要支付赔偿金吗?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包括: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相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款中的试用期满月工资,应理解为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严达兴律师简介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我们是佛山市特约专家律师库律师;佛山市律师人才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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